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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中学“远足”户外运动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1 俱乐部名称:八仙中学远足户外运动俱乐部。 1.2 宗旨:融入自然,陶冶情操,体验生活,感受友情,释放压力,践行环保。 1.3 运动项目:登山,露营,穿越,探险,攀岩,垂钓,溯溪,自驾游等有限风险的户外运动,以及考察、体验、写生等附带项目。 1.4 活动时间:周末及其它节假日,决不耽误工作。 第二章 入会 2.1 本俱乐部采用会员制。由户外运动爱好者自愿申请加入。 2.2 会员申请加入须具备以下条件: 2.3 本校老师符合2.2所列条件,递交申请即可成为会员。本校老师直属亲属和子女可由正式会员两人推荐并经主任同意可入会,但未成年人每次活动均需监护人陪伴。 2.4 除2.3所列之外的人员入会,须由正式会员三人推荐,并递交正式的书面申请才可入会,并拒绝2.3所列之外的未成年人入会。 2.5 正式注册为会员后,俱乐部将向会员颁发一卡一号的会员卡及其它物品。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3.1 会员的权利 3.2 会员的义务 第四章 经费 4.1 费用分年费和活动费两种 4.2 年费用于俱乐部的发展及日常运转、购买必要公用装备开支。尽量争取学校支持。 4.3 活动费 4.4 费用专人管理,使用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监督询问。 第五章 组织 5.1 俱乐部设主任一名,负责俱乐部日常管理;设副主任二至三名,分管经费财物、会员登记管理、活动组织等。 5.2 主任及副主任由由全体会员推举,工作分工由主任协调。 5.3 日常事务由主任及副主任商量定夺,比较重大的事务及经费开支及全体会员决定(60%以上同意即可) 5.4 每次活动指定一名领队,作为活动的最高指挥员。 第六章 活动 6.1 户外活动有一定的风险,请牢记安全准则。活动中安全责任自负。 6.2 每次活动前看一遍户外运动手册。会员必须应有足够的安全装备。 6.3 按要求活动,听从安排。 6.4 领队做出的有违安全准则的决定,会员有权利否决并纠正。 6.5 活动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私人财物损失俱乐部不负任何责任。 6.6 活动中鼓励拍照录像、作文写生,责任自负,但不得侵犯别人隐私,违反法律。 6.7 按时参加活动,迟到视为放弃该次活动(费用不退);活动时按约定时间、地点集合。 6.8 爱护环境,不能自然降解的垃圾袋装回校后处理;不破坏植被,严禁猎杀保护动物。 第七章 附则 7.1 本章程接受会员合理建议,不断完善,与时俱进。 7.2 本章程解释权归俱乐部。本章程从俱乐部成立之日起正式生效。
注:八仙中学“远足”户外运动俱乐部QQ群号:27877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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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logo

会员证

会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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